哥打巴鲁,9月12日——一名工人因强奸其亲生女儿并导致其怀孕,今日在当地法院被判处72年监禁及60下鞭刑。
法官Zulkifli Abdullah在这名46岁男子承认六项强奸罪后作出判决。
法官对每项罪名判处他12年监禁及10下鞭刑,刑期将连续执行。
此外,该男子还被要求在监狱中接受康复和心理辅导,并在服刑期间接受警方监督一年。
根据指控,这名男子在去年1月至10月期间的凌晨1点至10点,在吉隆坡马内克赖赖的一处住所强奸了当时15岁的女儿。
该指控依据《刑法典》第376(3)条提出,该条款规定,若定罪,最高可判处30年监禁及10下鞭刑。
副检察官Kamarul Hasyime Rosli负责起诉此案,而被告未聘请律师。——马来西亚
本文来自作者[admin]投稿,不代表立场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://dasbrooksbookkeeping.com/post/1771.html
评论列表(4条)
我是的签约作者“admin”!
希望本篇文章《吉兰丹男子强奸女儿被判72年监禁及60鞭刑,案件背后的社会反思是什么?》能对你有所帮助!
本站[]内容主要涵盖:国足,欧洲杯,世界杯,篮球,欧冠,亚冠,英超,足球,综合体育
本文概览: 哥打巴鲁,9月12日——一名工人因强奸其亲生女儿并导致其怀孕,今日在当地法院被判处72年监禁及60下鞭刑。 法官Zulkifli Abdullah在这名46岁男子...